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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疾保險是針對受保人萬一患上重病,需要長期「抗戰」時,可獲得一次性且一筆過的賠償,以支付受保人的醫療及家庭生活開支的保險。

和醫療險不同的是危疾保險醫療險只要一患上受保的疾病,不管實際手術,住院或照護費用多少,都會賠償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且如果買了兩份危疾險,則兩份都要賠償。另外,投保人可自由選擇怎麼利用這筆保險金。而醫療險則是實報實銷方式計算賠償金額,不可能超過為了治病花費的錢。

 

假設某甲不幸罹患了肺癌,癌症治療費用大約是30-60萬港幣,除了治病費用外,還需預留1-2年的收入作安全網,合計的財務負擔達100-150萬元。雖然醫療保險有助抵銷入院治療的開支,但出院後療養費,如不希望以自身的儲蓄支付或依靠家人金援,則要趁健康時及早購買危疾保險以彌補此保障缺口。

 

終身危疾保險一般以投保時的年齡去釐定保費,愈年輕買就愈便宜,而且年輕時沒有病歷,全面受保機會也很高。從醫療開支角度來講,嚴重疾病會對家庭支出造成極大影響,相對而言,一般門診或住院費用比較有限,考慮到自己和家人的整體風險,危疾保險的保障更有效。

 

保障自己就是保障家人,因此對於剛出社會的年輕人而言,危疾險應優先於醫療險。

 

在購買危疾險之前,先讓我們注意以下幾點:

 

1. 每家保險公司對同一種危疾的定義有機會不一樣,而這些定義往往是日後能否成功索償的關鍵。

一般而言,受保障的危疾愈多,保費愈高,由每月數百至數千元不等,供款期一般設有10年、15年、20年甚至25年供投保人選擇。不過,投保人不應單以有""去挑選危疾保險,還應多加了解受保危疾的定義,以免日後索償出現困難。例如,以癌症來說,有些保單只包括原位癌,並不保障已擴散癌症,及因癌症而引起的併發症。

 

2. 注意索償次數

部分的危疾保計劃,在投保人索償一次後即告失效,如要再續保,保費可能已有所變動,對投保人的保障不足。現時市面上已有可索償多次的危疾保險,且部分保險提高了第二、三次的賠償額。

 

3. 注意「等候期」及「生存期」限制

和醫療險一樣,危疾保險大都設有等候期(一般為6090日),保障要在等候期完結後才生效。生存期則是要求受保人於被診斷患上受保危疾後,還需生存的最少日數(一般為14日至30日)。

 

4. 你可選擇危疾保險,或危疾+人壽保險。後者當你患上危疾或不幸死亡時都能得到賠償。但保單賠出危疾金額後,保單便會終止,包括人壽保障。

 

5. 比較各計劃可保障多少早期疾病

目前大部分危疾保均可就部分早期的嚴重疾病如初期癌症提供部分賠償,一般可預付投保額的20%,有些計劃可就其保障的早期疾病提供投保額30%的賠償。

 

保險與投資一樣,需要定時檢討,保險除了要「有了」,還要定期檢視自己的計劃是否足夠保障你的現況,是否適合時宜。但保費不宜超過每月月薪的10%,若保費超過此水平,又不想降低投保額,或要考慮改選隨年齡提升收費的計劃,又或是改選不設儲蓄成分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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